近日,平安区人民法院三合法庭联合西宁市湟中区田家寨镇小南川老杨调解室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9月30日上午,当事人王某因长久拿不到工钱来到三合法庭咨询,其自称是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关溪村村民,去年5月份经朋友介绍来到青海打工,受雇于一位姓代的包工头在三合镇处处尔沟村修建清真寺,并给当地一位姓马的村民盖了房子,工程完工后该包工头并没有及时结算王某工资且拖欠至今。最近王某从老家重庆来到青海讨要工资,多方打听这位代姓包工头均未果,多日的辗转已耗完了他所有的积蓄,连下一顿饭钱都没有了,无奈,到法庭寻求解决办法。
法庭干警们耐心倾听并告诉王某,他是可以起诉,但王某说其并不知道包工头及所盖房屋主人的姓名,只知道包工头姓代,房屋主人家姓马,其他信息均无法提供,但他知道所盖房屋的具体地址。
鉴于王某的特殊情况,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王某的燃眉之急,干警们决定同王某一起来到了三合镇处处尔沟村所盖房屋所在地,找到房屋主人马某了解情况,马某说他将房子承包给了代某修建,早就付清了代某的所有工程款,王某应当找包工头代某索要劳务工资,后马某提供了代某位于西宁市湟中区田家寨镇的现住址,干警们又与王某来到湟中区寻找代某。找到代某后,其承认了雇佣王某的事实,为了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干警们带领各位当事人来到田家寨镇小南川老杨调解室,与调解员共同做调解工作。王某索要劳务工资及差旅费共计6000元,代某称劳务工资并没有这么高,大概5000元左右,双方各执一词,经过干警们及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代某愿意当场给付5000元给王某,王某表示满意。至此,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在诉前阶段圆满解决!民工王某脸上的焦急与无奈被笑容所取代,就是对该庭此行工作的最大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