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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送上门,温情回访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0-17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9月15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张婷律师主动上门,为已办结赠予房屋纠纷一案的张大爷老两口送去碑林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退还的一半诉讼费用。

  

  2020年12月,张大爷想确保自己和老伴可以得到养老照顾,决定提前将房屋赠予给儿子,没想到儿子在接受房屋过户后转头拒绝对两位老人进行赡养,走投无路之下两位老人来到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在张婷律师的努力下,本案经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愿。考虑到二位老人年事已高、身体不便,张婷律师主动代替老人到碑林法院领取了调解书和退还的一半诉讼费。

  

  张律师询问了两位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并详细解释了案件调解的结果,让张大爷和老伴自此放心,他们可以凭借这份《调解书》安心养老,再也不用担心老无所居了。当了解到张大爷后续担心无人照顾的问题时,张律师表示十分理解,贴心地出谋划策,提出多种解决的办法和建议,并一再叮嘱二位老人保重身体,表示如果子女不愿承担赡养费,按照法律规定,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会继续为二老提供法律援助,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张大爷和老伴的合法权益。

  

  张大爷和老伴对律师提供的主动上门服务非常满意,一再激动地表示“非常感谢张律师这么用心的帮助,如果不是张律师的帮忙,自己和老伴真的要被亲生儿子赶出家门,流浪街头了!”

  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深化服务为民理念,落实便民服务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492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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