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巴南区人民法院邀请全国、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企职工代表旁听被告人徐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庭审,旨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让公职人员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针对徐某某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75.56万元、挪用公款1100万元,并利用自己管理的P2P网贷平台非法集资3150余万,涉嫌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集资诈骗罪的事实,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88万元,追缴赃款75.56万元,责令退赔集资诈骗款3150万元。
宣判结束后,刘秀荣副院长围绕十余起公职人员典型违法违纪案例为120余名到庭旁听的国企职工代表和院校大学生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深入剖析了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告诫大家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管好自己和身边人,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宣讲结束后,在场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旁听,深刻感受到了法庭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并表示要深刻汲取徐某某违法违纪案例的教训,坚决把纪律和法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