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一直不断涌入法院,最常见的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关于物业费的纠纷,但这几天有一位当事人却以业主身份多次来院要求确认物业合同无效。
该当事人曾因物业公司起诉,存在不满。立案工作人员每次都耐心地为他解释,告知业主不是确认物业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的适格原告,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合同的约定,业主可以请求物业公司的相关违约责任。但他一直想不通为什么物业公司可以物业合同向他收取物业费,而自己却不能就物业合同起诉确认无效?眼看案件的解释工作进入死循环,当事人也出现了过激的言行。立案人员变换思路,给他讲事实,讲逻辑,经过反复地释法明理,最终说服了当事人选择了正确的诉讼请求,并成功立案。
每一次立案审查工作,都是一次法律宣传,立案工作人员将一如既往地对来访群众细心接待,耐心释疑,用心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站好巴南法院司法为民“第一道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