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刚刚开门,一对中年男女就急急忙忙地奔向了立案窗口,寻求立案咨询。
“现在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我也从未领取过结婚证,为什么民政局非说在法律上我是已婚呢?如果要诉讼立案,又是怎么个立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当事人张某红不等立案工作人员开口,就焦急地询问起来。原来,前一日张某红与男友领取结婚证的时候,被民政局工作人员告知,因其曾在1994年初与他人非婚生下一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现不能另行结婚,建议走法院诉讼渠道解决。
了解清楚情况后,立案工作人员安抚好当事人情绪,耐心地向其解释了关于事实婚姻的的认定标准以及时间划分标准(1994年2月1日),告知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后,再行进行婚姻登记,并将所需的立案材料、诉讼流程等进行了告知,渐渐缓解了当事人焦灼的心理,为当事人解除了疑惑,指引了方向。
为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的立案服务,是将“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践行,立案工作虽是诉讼服务中心职责中的“小事”,却是解决群众心中万分火急的“大事”。我院立案干警将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手中的“小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