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昌法院吴家法庭充分发挥“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合铜鼓镇司法所及社区人民调解员化解了一起同胞兄弟间因建房引起的排出妨害纠纷,结束了数月的僵局,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某1与刘某2系居同胞兄弟且相邻居住,因胞弟刘某1重新建房需要,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并履行了相应的用地审批及建房规划许可手续。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嫂子雷某却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划给刘某1 的宅基地中有部分属于双方父母分割给其的用地,村社及胞弟并未经过其同意私自占用该地,便以此为由多次阻拦胞弟施工以致房屋修建事宜停滞不前。
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及村社人民调解员三次入户调解,但因双方对调换土地的位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未果,急于建房的胞弟最终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排出妨害。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联系当地司法所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在实地勘察现场后决定就地巡回审理。
未料胞兄刘某2从外地赶回,称如若判决不公,其也要进行阻拦。为一次性解决纠纷,法官向胞弟释明后,胞弟另行追加胞兄刘某2为共同被告。为保障刘某2的诉讼权利,给予新的答辩期,案件审理就此延期。
十天后,刘某2再次反应希望通过换地解决纠纷。为此,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共同商定时间,决定在开庭前再做一次努力。
当日,法庭、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登门,并向其各方释明法理、情理,通过多轮“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并通过二人的叔父参与调解将其复垦宅基地置换给侄儿。最终,调解人员的付出,长辈的高风亮节促使双方对换地的位置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用位于邻近两家房屋的侧面的斜土予以置换。
经历一波三折,此案得已圆满解决。“一庭两所”联调工作机制,整合了基层力量,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向深入,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