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3日,霍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干警通过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对其施加强大执行压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
2017年,被执行人马某向江某借取现金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同时双方签订了《机动车抵(质)押借款合同》,马某以其所有的汽车为上述借款作质押。但此后马某在付了几个月利息后就再不愿意偿还了。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偿还借款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马某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并扣划了马某银行存款3万元兑付给江某,但此后马某一直未主动偿还下余借款本息。鉴于此,执行干警依法扣押了马某的车辆,并告知马某如仍拒不履行义务将对其车辆启动评估排名程序。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马某再偿还江某2.7万元,江某自愿放弃其他权利,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