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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中院:用“大V”公众号助力破产企业“起死回生”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 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流量经济时代,微信公众号已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平台,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日前,宁德中院法官用一个“大V”微信公众号,让一个官司缠身、欠债近40万元、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的企业实现债权清偿、纠纷化解,得以“起死回生”。

  宁德某传媒公司因拖欠职工工资、资质代理费、租金等近40万元,被3名债权人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因传媒公司属于轻资产模式公司,法院未查询到有相关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债权人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审查,宁德中院决定受理这起破产清算案件。

  主审法官阅卷后,查询到该传媒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但股东暨法定代表人陈某可能存在未实缴或抽逃出资等情况。调查中,主审法官发现宁德某房地产类“大V”微信公众号由该传媒公司运营,该公众号定位明确,粉丝众多,在宁德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运营收入可观,是公司最具价值的资产,这可能是企业能否“重生”的转机所在,即可用公众号的后续盈利偿还债务,盘活公司。

  随后,主审法官联系陈某,向其释明破产清算程序的相关规定,以及可能追缴50万元出资和处置微信公众号等情形。陈某表示,希望法院能给他一些时间与几个债权人进行和解谈判,同时居中协调促成各方和解,并积极配合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对公司进行了接管。

  考虑到微信公众号与一般资产不同,此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和影响力依赖于持续运营和高质量内容,管理人接管后实质不具备运营公众号的能力。为了防止企业资产贬值,有效维护企业营运价值,法院准许传媒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运营微信公众号。

  最后,在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努力和配合下,传媒公司与3名债权人分别达成和解协议,并缴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该案历经4个月,成功从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结案,实现债权高额清偿、破产企业重生、“执行不能”案件退出、矛盾纠纷化解、营商环境优化的“五赢”结果。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20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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