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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拒履行,强制传唤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枞阳县法院运用强制拘传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章某某与申请人安徽某服饰公司(下称甲公司)就欠款偿还事宜达成了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2013年,甲公司与章某某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委托章某某加工羽绒服共计3214件,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章某某交付了加工原料,并支付了相应加工费用,但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章某某少交付羽绒服730件,甲公司遂诉至枞阳法院,枞阳法院依法判令章某某赔偿甲公司材料损失与加工费121708.02元。判决生效后,章某某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章某某报告财产,同时多次对其进行传唤,但章某某始终置若罔闻。10月14日,在得到章某某确切下落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力量前往其家中,迅速将其控制,强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内执行干警不断释法明理,阐明利害关系,并告诉章某某,如继续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措施。最终,章某某见无法逃避执行,遂主动履行了5万元,并对剩余欠款拟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本案顺利拉下帷幕。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244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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