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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化纠纷 为民司法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从群众最关切、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尽力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体现到司法为民工作中,确保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成功化解40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钱虽不多,但也是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感谢法官一个月时间内替我们农民工解决问题!”9月27日,黄冈市麻城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40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2018年,周某承包某项目施工需要工人,遂雇请卢某、邓某、查某等40人到工地做泥工。2019年12月30日,周某先后与卢某、邓某、查某等40名工人结算工钱,因手头紧张,周某无钱支付卢某等40人的工资,遂分别出具欠条。欠条出具后,周某一直未向卢某等40人支付欠款,拖欠工资共计二十余万元。卢某等人多次向周某催要薪资未果,便来到法院起诉。

  2021年8月29日,麻城法院民一庭接收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周某,向其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并对欠薪是否属实及欠薪的原因进行了简要了解。得知周某欠薪属实后,法官与卢某、邓某、查某等40名工人商议选出代表与被告周某进行庭前协商。

  2021年9月7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告卢某等五位代表与被告周某进行了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批案件所涉标的物均未超过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且考虑到要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缩短案件的审理期限,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该批案件将依法按照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制,并定于9月15、16日进行审理。相关办案法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周某表示对所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不能及时清偿。法官一边安抚卢某等人的情绪,一边向被告周某明法析理,引导他换位思考、积极面对、诚信待人。最终,周某自愿与卢某等40人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期付清所欠工资款。

  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

  近日,沙洋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

  在原告宫某与被告周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系九岁的未成年人,且与被告系母女关系。原告在父母离婚后一直随父亲生活,被告自离婚后从未支付过原告抚养费。因原告已步入小学阶段,教育费、生活费与医疗费等日常开销逐渐增加,仅依靠原告父亲一人在外打工的收入难以维持,原告奶奶身体状况也不如从前,帮助抚养原告更是力不从心,故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沙洋法院提请诉讼,希望被告能够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给付抚养费,尽到作为母亲的法律义务。

  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关系特殊,为替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耐心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承办法官本着眼于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在庭审中,分别对父母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父母双方放下个人恩怨,为子女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该院依法判决被告应承担对原告的抚养义务,并给付相应的抚养费,为原告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23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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