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了圆发财梦,向某康等5人从云南边境非法进入缅甸务工。10月20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偷越国境案,对被告人向某康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被告人吴某慧等4人以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被告人向某康与陈某勇(另案处理)、符某(另案处理)经“浩哥”安排,被人从云南边境非法带至缅甸。同年8月,向某康又联系相关人员偷渡回国。9月,向某康再次联系“浩哥”,与吴某慧、胡某意、石某刚、王某强5人从云南边境非法进入缅甸。
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康、王某强、吴某慧、石某刚、胡某意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结合其坦白和认罪认罚等情节,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