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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跨省”调解 当事人“隔空”言和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近日,北辰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诉前委派人民调解的方式,利用音视频远程调解及在线司法确认功能,仅用一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隔千里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据悉,原告广州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某地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某物业公司”)向北辰法院邮寄了起诉被告裴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材料,要求裴某支付物业费、水费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该院立案庭经过初步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认为该案件中原被告之间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额不大,因此,在征得广州某物业公司同意后,立案庭将该案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委派给我院的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受理该案后,积极联系被告裴某,协调确定调解时间。考虑到广州某物业公司到庭参加诉讼不方便,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人民调解员通过视频远程调解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在线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基本案件事实、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出应当缴纳的物业费、水费。在裴某指出逾期付款违约金过高后,调解员耐心引导广州某物业公司重新计算违约金数额,并结合双方的诉求积极促成此次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在线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法官当即出具裁定书予以确认,进一步保障了广州某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北辰法院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功能作用,并积极对接包括公证在内的社会各方力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有途径更多样、方式更快捷、成本更低廉、结果有保障的一站式在线解纷服务。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0/id/63274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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