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10月19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该案被告人达71人,受骗群众52人,涉案金额1287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范某某等71人赴菲律宾巴拉望省公主港市加入刘某(在逃)等人组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实施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该诈骗犯罪集团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管理严密,下设“总经理-总监-组长-业务员”等若干等级,成员间彼此以化名相称。初期,各“业务员”为避免用于实施诈骗的相关账号被封禁采用多种方式“养号”,然后通过发布朋友圈等方式将用于诈骗的微信、QQ账号伪装成“股票老师”“助理”“股民”等虚假身份,并以讲解、分享股票知识为名,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后将被害人拉入微信、QQ群,在群里互相配合,骗取被害人信任,一步一步诱骗被害人购买“虚拟数字货币”,并操纵后台,制造亏损假象,又以“水军”进行安抚,让被害人误以为投资失败,达到骗取被害人财产的目的。经公诉机关审查,该诈骗团伙共骗取全国各地5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8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某等71人加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莲湖法院已于9月24日召开庭前会议,先行就案件的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了情况,听取了意见。
庭审从19日上午10时开始,预计历时4天。
莲湖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首日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