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5日,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公司通过转账方式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王某、葛某、程某的劳务费共计25万余元打至法院账户,历时8天的时间,办案人员高效的将3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3月,王某、程某、葛某分别与河南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了安徽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项目的木工、外架搭设、内外脚手架等工程。该工程结束后,双方经结算,河南某建筑公司共拖欠三申请执行人劳务费共计25万余元。因被执行人迟迟未将尾款支付给三申请执行人,三申请执行人分别先后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河南某建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三申请执行人支付剩余劳务尾款25万余元。
10月18日,三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案件流转至办案人员名下后,办案人员考虑到该3起案件系涉民生案件,立即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河南某建筑公司名下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三申请执行人的劳务费。办案人员见状,立即拨通了河南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向其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不利后果,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劝说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两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将拖欠的全部劳务款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