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5日,霍邱县法院河口法庭依法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拘传到庭,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杨某主动履行完毕48775元土地流转款。
杨某与霍邱县河口镇某村50多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口法庭调解双方约定杨某于2021年9月1日前一次性将土地流转款付清,但到期后杨某再次失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杨某拘传至法庭,鉴于杨某始终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的态度,执行干警将杨某带上警车欲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杨某见状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筹措资金,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将土地流转款48775元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