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法院始终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条工作主线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实际出发,采取七个“进一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实际成效。
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于当事人现场提交的诉状及相关证据,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现场立案。在立案中发现当事人立案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详细告知当事人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最多跑一次”就能立案的便捷服务。
进一步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服务切实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保障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救助的对象及具体措施,即:对追索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对城乡居民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3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救助申请人提供救助金193.2万元,减免缓诉讼费307.2万元。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诉调对接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快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对拟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安排专人进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等方式进行介入,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提前对案件矛盾焦点进行了解,促使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将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导入速裁程序,快审快结。
进一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让群众少跑路,不用到法院也可完成案件立案工作,省法院出台《关于给当事人、律师提供网上法院跨域诉讼服务的工作方案》,满足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便捷、高效诉讼的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一是强化线上服务。借助青海网上法院、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等系统,为当事人、律师等提供就近的网上立案申请、诉讼费缴纳、案件信息查询、网上阅卷、文书电子签收等线上跨域诉讼服务。二是推出自助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当事人、律师自助诉讼服务区,并通过在诉讼服务区安装部署互联网电脑、彩色打印机、扫描仪,为当事人、律师提供自助网上立案、诉讼费缴纳、网上阅卷、文书电子签收等服务。三是开放共享设施。免费向外省法院、当事人、律师开放和共享科技法庭、信访接待室等场所和设施设备,为外省法院法官就近开庭审理案件以及当事人、律师就近现场或远程参加庭审、申诉信访提供便利。
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严格规范适用司法强制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能“活封”的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一是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与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征求意见稿,将在修改完善后联合印发。二是加强破产案件审判指导。省法院制定《民二庭破产案件提级审查工作规程(试行)》《民二庭企业破产案件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工作细则》《民二庭企业破产案件随机方式指定管理人工作细则》。起草完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预重整制度》《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的实施意见》,向各中级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协会征求意见。起草完成《民二庭关于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指引》,将印发各中院作为工作参考。
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省法院立足职能定位,努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指导督导,年初印发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年底进行评估总结。指导中基层法院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通知》,从深化审判综合改革、判后帮教、法治宣传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落实与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从法院系统聘任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试行)》,在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法官兼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
进一步加快执行积案清理将西宁中院100件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分流到海南等四个中院加快执行。1至9月,全省法院共清理出发放超期执行案款84143.7万元,已依法发放13657.7万元。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努力化解执行信访案件,推进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涉民生案件878件,执行到位3796万余元。海南中院集中全州执行力量,在贵南、贵德、兴海片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海东互助法院、海西格尔木法院开展“秋冬风暴”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活执行强制措施,加快财产处置进程,着力提升涉案财产变现率,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