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位于和平乡茶汉素村,成立于1956年,占地面积1056.87平方米,建筑面积689.6平方米。负责管辖湟源县和平乡和日月藏族乡41个行政村,管辖面积653.95平方公里,辖区常住人口27742人。法庭现有干警7名,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省法院统聘书记员1名、聘用法警2名。辖区内现有人民陪审员7名,特邀人民调解员2名。
法庭特色
湟源县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立足司法职能,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再拓展、社会治理能力再提升,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群众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致力打造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方式解纷、多种资源整合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五年来,茶汉素人民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07件,结案1294件,结案率99.01%,其中调解撤诉1181件,调撤率90.36%。
庭长寄语
茶汉素人民法庭庭长 李春梅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庭重任在肩,使命光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实现司法为民最直接的窗口,人民法庭的工作做好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有了扎实基础,维护社会稳定就有了可靠的司法保障,党的工作就落到了实处。我们在以后工作中将继续开拓进取,深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干警心得
01
柏文君
作为法庭工作人员,我们还应该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切实践行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如果纠纷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可能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激化。通过法院组织调解,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消除隔阂,化解矛盾,从而有利于当事人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也会为当事人释法析理,让赢的有理有据,输的心服口服。
新的时代,有新的要求,我们更要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接过前辈手中的火炬,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地传承下去。
02
刘慧琴
2021年8月,我来到茶汉素法庭开始了我的工作生涯。在院领导、前辈同事的培养和帮助下,我从思想、工作、个人成长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同时积累了不少基层工作经验。这些宝贵的经验锻炼了我的思想品格、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要做到司法为民,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化解矛盾的耐心和技巧。我工作时间虽然不长,但每当看到我的同事忙碌的身影、群众满意的笑容,就更加坚定了自己扎根基层、奉献青春的决心。
03
马文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评判工作开展好坏的关键指标。今后我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忠诚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奋斗所到处,青春恰自来,让无悔青春在奋斗中闪光!
04
魏海顺
2019年,我成为一名聘用制书记员来到茶汉素法庭。书记员工作涵盖立案、审判直至执行的各个层面,贯穿整个审判流程。每天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践行群众路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所需。
作为一名书记员,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提升自身的法律修养,更好地服务于民。
05
吴志荣
2018年,我有幸做为司法警察成为茶汉素法庭的一份子。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我就与责任结下了不解之缘。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直接、联系最为紧密,每天打交道的都是遇到纠纷来寻求司法救济的普通老百姓,也正是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我由衷地体会到在基层法官心中“人民”二字承载着的是无数群众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做为一名司法警察我将恪守人民警察的信仰,从安检、值庭到巡回审判,处处把司法温暖送到百姓心中,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06
卢海萍
我是2019年来到茶汉素法庭,我以司法警察的职责,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把司法警察的责任落实到工作中,贯穿到安检、值庭等每一个细节中。
特色案例
司法为民生 打工不忧“薪”
2021年9月22日,9名农民工拿着一纸诉状来到湟源县人民法院茶汉素人民法庭,要求被告张某、青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欠薪,情绪十分激动,并声称当天拿不到欠薪誓不罢休。
茶汉素人民法庭接到诉状后,首先安抚工人情绪,然后劝导工人通过法定程序解决欠薪问题。经过耐心劝导,9名农民工同意并接受法庭进行调解。
次日,茶汉素法庭工作人员经多方查找,在西宁市城北区某建筑工地找到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到该案所有当事人,就地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依旧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工作人员通过解释《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阐明劳动者工资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通过法、理、情的劝导,双方态度才有所转变。经过多次协商,最后在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同时,法庭工作人员调查得知,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湟源县某砂石场尚有工程款未结清,因该笔工程款未结清,造成被告张某、某建筑工程公司资金短缺,无法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为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迅速前往该砂石场进行协商调解。最终砂石场于2021年9月28日向被告发放了工程款,法庭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一同前往银行取出了案款,并于当日中午将工资全部发放给农民工。
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个个笑逐颜开,称赞法庭积极作为,为民工排忧解难,想民工之所想,解民工之所忧。
至此,一宗农民工集体欠薪纠纷,经法庭工作人员坚持不懈、多管齐下的调解,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途径。湟源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积极创新举措,充分运用诉前调解、速裁、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同时加强涉农维权平台建设,开辟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一站式、便捷式服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努力用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实现权益,以实际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