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附带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今年以来,宝坻法院审理的首起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今年一月,被告人庞某、张某经预谋,用弹弓捕猎并杀害猫头鹰一只。经鉴定,该动物为鸮形目鸟类,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二级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在明知猫头鹰是国家明令禁止捕猎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非法进行捕猎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生物多样性,使生态资源遭到破坏,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重大侵害,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建议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要求二被告人共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0元用于生态修复,并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依次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最后,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合议庭将对案件评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