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电话,被执行人孙某某已自首并主动要求履行执行案件,经该院主持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且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执行标的40余万元。
某某有限公司与孙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判决生效后孙某某将其所有的房产出售给他人,交易价格为30多万元,权属转移方式为买卖。该院多次责令孙某某将转移房产所得价款履行本案,孙某某均未履行。在案件执行过程孙某某实施转移财产等拒不履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遂依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公安机关传唤,孙某某意识到不履行义务将带来严厉的惩罚,遂主动自首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