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我现在就把赔偿款交到法院!能不能把我从黑名单上去掉啊?”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因其子打伤同学,作为监护人的李某拒付赔偿款被纳入黑名单导致其竞选村干部受限,11月4日,消失1个多月的失信人李某主动前来定远县人民法院履行了赔偿款。
2020年5月,定远县某小学学生林某、吴某与同学李某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三人在撕扯过程中造成林某眼球受伤,林某住院治疗,双方因赔偿产生矛盾。2021年3月,林某将李某及其监护人即李某父亲李某某、吴某及其监护人吴某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吴某某赔偿林某各项费用共计2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吴某某未履行,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程序后,在执行法官的劝说教育下,吴某某主动履行了赔偿款,但李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经查询李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随即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然而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没几天,李某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意识到当初拒绝履行的错误行为后,11月4日,失信人李某某便急匆匆赶到法院,主动将11.7万余元赔偿款交到了法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