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一处影响麋鹿栖息保护的意杨经济林砍伐完毕并实施土地平整,麋鹿种群生栖范围进一步扩大,困扰保护区数年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这是省法院环资庭为保护区办实事解难题,致力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的生动实践。
湖北是生态大省,随着《长江保护法》施行,省法院环资庭始终聚焦发挥审判职能,协同保护生物多样性。今年3月,省法院环资庭在调研中得知,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与长江天鹅洲故道夹角处,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示范基地。保护区及荆江故道一带麋鹿野生种群约2300头,已形成世界最大麋鹿野生种群;2008年当地政府移交土地给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核心区范围内原栽种的一处意杨经济林因多次转让且相关当事人涉诉而未能砍伐到位,土地迟迟无法腾退,成为困扰保护区建设发展的一大难题。
为支持保护区加强湿地保护、扩大麋鹿种群生栖范围,省法院环资庭要求石首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配合保护区管理处与案件承办法院沟通,同时商请省法院执行局、荆州市中院加强业务指导。今年10月,经三级法院共同努力并争取当事人配合,该处意杨经济林全部退林还草,实施土地平整,下步将扩大草场,增加麋鹿食源,为麋鹿种群发展创造良好生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委编办批复石首等10个基层法院相关内设机构加挂“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牌子。同时,省法院会同相关中基层法院设立了44个“司法保护基地”,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提供载体,为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