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王闻达)
湖南法院网讯 “出国淘金”,这四个字能激发无数想象,暴富、逆袭、改变命运有些人为了一夜暴富,甚至冒着偷渡的风险,千里迢迢奔赴国外,然而这些偷渡者往往钱没赚到,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2020年8月份,杨某在社交软件上添加了一名好友,经过几天的畅聊后,这位“热心”的网友向待业在家的杨某提供了一份工作,“只需在手机上面动动手指,便可月入上万。”心动不如行动,正为自己生计发愁的杨某面对这样一份在缅甸的“优越”的工作,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发送给了对方......
9月份,同样失业的姜某泰和朋友彭某杰(另案处理)一起在长沙寻找工作,两人在酒吧玩耍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位名为“黑枣”的朋友。遇到黑枣时,他出手大方阔绰,外表光鲜亮丽,在一次次推杯换盏中,三人渐渐熟络起来。“出国做事去不?一年赚得几十万,工资高工作又轻松,在电脑上打打字就行。”面对黑枣“热情”的工作邀请,姜某泰和彭某杰心里有了跟他赚钱的想法,“大方”的黑枣还承诺帮他们报销机票,两人在思考片刻后决定出去闯一闯......
在黑枣的安排下,杨某和姜某泰、彭某杰一起前往云南。三个宁乡人走上了跨越1200公里的“致富”之路。
黑枣帮三人预定好机票以后,三人相约一起在黄花机场乘机前往云南。经历两次转机,8个小时,终于到达云南澜沧景迈机场。然而到了云南后,三人根据黑枣的安排又坐上了一台开往深山的摩托车。摩托车司机在荒山上把三人放下后,三人跟着一名向导开始了步行。未办理任何出入境证件的三人经过8个小时的山路长途跋涉,终于走出了茂密的山林,到达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工作”地点——缅甸。
初到缅甸的三人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所谓的赚大钱,他们所从事工作要么是赌场的服务员要么是电信诈骗的话务员,工资甚至都不如国内高。心灰意冷的三人只得提出辞职,再次偷渡回国。2021年6月16日,被告人杨某、姜某泰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宁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宁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泰、杨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结合被告人姜某泰、杨某在本案中的具体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泰、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八百元。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缅甸没有让你一夜暴富的机会,没有遍地黄金。面对“高薪”要擦亮双眼,偷渡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国边秩序,危及人身安全,尤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偷渡出入境还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感染风险和伤害,为了国家、社会、家庭和自身安全,千万不可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