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立法草案汇报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延安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最近两次厅长办公会上相关立法草案的汇报情况和厅主要领导对立法草案汇报材料的有关要求,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立法草案汇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指出,地方立法在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立法工作者应当心怀“国之大者”,做到始终热爱和敬畏立法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立法草案汇报稿的撰写上下更大功夫,每一个立法汇报稿都应当精心琢磨、反复推敲,既要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又要重点突出,表达准确简练、通俗易懂,字数可以相对灵活掌握,但要坚决杜绝流水账。二是要确保厅长办公会上的立法草案汇报稿和省政府常务会上的立法草案汇报稿一致,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以附件的形式增加辅助性材料。关于对照表和对照稿的问题应当做到基本一致,但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作出合理安排。三是立法草案汇报稿应当重点突出“立法审查”环节所做的大量工作。立法草案汇报稿就是对立法项目自画像,在保证写清完整立法过程的同时,应当重点围绕主要问题、重点争议和复杂程度等进行论证,总结提炼好立法草案的特色亮点。其中,必要性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包含背景分析、历史演变过程、外省相关情况对比等,做到既简洁明了又包含关键内容和有高度参考价值的信息。
会议强调,立法工作者要秉持匠人精神,跳出立法看立法,把每一个立法件当成“富矿”进行挖掘,既保证立法件的质量特色实效,又做好特色亮点的总结提炼升华,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制度供给。
厅立法一处、立法二处和立法三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