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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省司法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021年11月4日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第一件以省司法厅为被申请人、涉及公证业务的行政复议案件,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研究。为了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诉求,以高度的责任心争取申请人的信任,认真分析表面诉求背后可能隐藏的其他根源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1年11月10日下午,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三处联合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与申请人进行申请处理前见面沟通。沟通会上,有关处室负责人向申请人闫某简要介绍了此次见面的目的,与会同志认真听取了闫某对其诉求的详细陈述,对案件的来源、过程等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向闫某详细介绍省司法厅公证监管工作的职责范围以及行政复议相关处理程序等。最后,有关处室负责人向申请人闫某表示将会严格按照行政复议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其申请,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省司法厅)将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的始终,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认真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fybszn/37285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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