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为了这工钱,这几年我都跑了十几趟,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要回来了!”11月13日,定远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人周某打来的感谢电话。
家住定远县的周某于2018年3月在远方亲戚朱某承包的门窗安装工程中干活,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朱某尚欠周某工资28000余元,后经周某多年催要无果, 2021年7月,无奈的周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朱某支付周某拖欠的工资款。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朱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朱某银行账户。11月10日,被执行人朱某在得知自己账户也被法院冻结时,顿时慌了神,朱某终于意识到拒绝履行的后果严重性,便慌忙联系执行法官,主动承认错误并立即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