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协作联动工作模式,实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补齐短板、凝聚合力,不断增强监督效能。
和田地区纪委监委按照“对口联系、科学归类、利于工作”原则,将本级3个监督检查室、3个审查调查室、13个派驻(派出)机构划为4个协作区,由班子成员兼任组长统筹领导管理,室组积极领办,构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各协作区通过建立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动监督、联合办案、通报情况等5项机制,在精准厘清各方职责定位的基础上有效合作,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实现“1+1+1>3”的效果。
推动一地一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是联动监督成果的重要体现。和田地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下辖10家国有企业,涉及点多面广。成立协作区后,室组联动协作,对10家国有企业开展驻点检查,通过个别谈话、现场提问、调阅资料印证等方式,发现重经营轻党建、从严管党治企责任落实不力等5个方面62条问题,并向国资委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在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各协作区选派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骨干联合办案,既发挥审查调查室干部长期在办案一线调查取证、谈话突破、性质认定等方面的特长优势,又运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本行业领域专业资源优势,集中“优势兵力”攻坚,最大限度盘活审查调查力量、整合反腐败资源,凝聚办案合力。实行协作联动机制以来,共反馈整改问题416条,移交问题线索27条;核查处置问题线索163条,约谈、函询和谈话提醒109人次,立案审查调查36件。
“通过‘室组联动’,推动形成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监督闭环,有效解决派驻机构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突出问题。”该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探索完善“室组地”协作机制,通过整合力量、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将分散的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促进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迈进。(和田地区纪委监委 杨莉︱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