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郑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实施“司法康复”激活力,运用科技赋能强智力,为新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新郑在全省104个县(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一!并且是唯一一个达到地市级优秀水平的县市。
在审理新郑某化工公司破产案件中,为妥善化解各方矛盾,最大化维护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充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由新郑市多家机关单位共同组成清算组,多方协作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在网络会议现场,由法院领导主持,各项议程均依法有序进行,会议历时4个小时,经多方共同协商努力,高比例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维护了职工及债权人的利益。
通过府院联动、院企联动、银企联动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重整企业职工安置、信用修复、债权人参与度等问题。市政府还对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工作经费等事项制定了专项支持政策,保障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有序健康高效进行。
依靠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僵尸企业”破产受理绿色通道,健全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有序有效开展全市僵尸企业出清工作,通过实施提前介入指导、批次受理、快速指定管理人、缩短公告期限、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府院联动集中协调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提高了破产工作协调力度和效率,大大降低了破产案件的审理成本,节省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