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法官,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款项已全部打入法院账户,请解除对我的执行措施吧...”11月29日,被执行人楚某在承认错误后主动履行了19万元案款,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申请人某财产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楚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判决,楚某支付申请人保险金赔款1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楚某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经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楚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材料,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楚某一直拖延履行。承办法官依法冻结了楚某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并与其家人沟通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楚某于11月29日上午主动联系到承办法官,在承认错误后,主动将涉案款项19万元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