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11月29日,涡阳法院执行法官来到申请人住处,将15万元现金亲手交给了瘫痪在床的张某,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事情源于两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2019年冬天的一个傍晚,张某骑电瓶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当场昏迷,经鉴定,车祸造成张某颅脑4级伤残。由于双方调解不成,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梁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迟迟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之后,梁某“诚恳”地将3万元打到了法院账户,并向法官“诉苦”,称自己没能力履行剩余赔偿款。执行法官作了进一步调查。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发现梁某在城北开了一家超市,平常生意不错,梁某也没有家庭负担,最终判定梁某具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再次向梁某言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梁某依然编制各种谎言,拖延履行。11月26日,梁某被依法拘传到法院,眼见要被拘留,梁某立刻服了软,主动电话联系张某,将15万现金交给了法院。
11月29日,执行法官携带执行到位的赔偿款来到了张某家里,坐在张某是床前,当着张某家属的面,对现金一一清点,现场交付给了张某,圆满执结了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