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收取货款后不发货也不愿退款。11月25日,南谯法院成功对一起买卖合同案的被执行人袁某进行司法拘留。
沈某从事石子销售工作,袁某从事车辆运输,双方经朋友介绍相识。2020年10月,袁某称出售石子给沈某,让沈某先支付货款10万元。按照约定,沈某将10万元货款给付完毕后,但袁某迟迟不送货,经沈某多次催促未果后,袁某归还货款3.1万元,剩余款项至今未归还。故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袁某一次性支付袁某人民币6.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袁某进行财产调查,发现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由于袁某一直在外行踪不明,执行法官一直无法找到他,致使案件陷入僵局。11月25日,执行法官接到沈某电话称“袁某因无证驾驶在高速交警被拦下”,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南京高速入口,将被扣押的袁某成功拘传至法院。现场执行法官督促其履行义务,袁某仍称没钱还款,见状,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