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6日,申请人郭某拨通了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在挂断电话后,执行法官一行人员快速出击,将被执行人张某成功拘传至该院。
郭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同意张某分期分批偿还其货款及违约金合计42000元。然而,张某在仅仅偿还20000元后,下余款项迟迟不付。无奈之下,郭某选择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是张某一直借故推脱,迟迟不肯履行拖欠郭某的22000元。
11月26日,经申请人郭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张某正在自己的装潢公司里处理事情。随后,执行法官一行人员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在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郭某只得联系自己的家人筹钱。当晚22时许,郭某的家人将22000元货款及本案相关费用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