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顺利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2020年11月,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经过路口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与操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经鉴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应赔偿操某各项经济损失10978.4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操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冻结了其微信账户,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快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微信账户余额4620元,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王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王某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收入低,无能力偿还赔偿款。随后,执行法官把被执行人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告知了申请人操某,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支付执行款2500元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