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2月6日,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民生案件,申请人牛某拿到全部工资款14000元后激动地说道。
2018年,申请人牛某等人在被执行人朱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施工完毕后,经核算朱某尚欠工资款14000元未支付,经牛某多次催要无果,案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朱某需支付牛某工资款14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遂牛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收到材料的朱某始终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付。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承办法官果断对朱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压力,朱某主动联系到承办法官,对自己消极履行的态度表示道歉,并将全部案款14000元汇入至霍邱法院账户内。至此,该起涉民生案件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