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尖锐又客观,针对性强,工作抓得细致。机关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反馈意见,认真抓好后期整改。”近日,省人大机关党组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会议,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对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2021年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通报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全盘接收,并对后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12月4日,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九周年,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从2017年综合派驻以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作为每年度的重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此次检查紧盯机关风险隐患,深挖隐形变异,重点检查账目明细、差旅费报销、办公用房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党费、工会费使用情况也首次被列入监督检查范围。研判各单位是否存在费用支出不合理不规范、违规接受接待、超标配备办公用房等情况。检查结束后,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发现问题,提出4个方面意见建议并向机关党组通报了《关于2021年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机关党组强化贯通协同,逐步探索建立了重要情况通报、重大事项“面对面”会商、专题党组会研讨、重点会议列席发言等机制,每半年共同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情况反馈等,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促进派驻监督更加有效覆盖到各部门、各层级。(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