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冒名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权被强制解除

冒名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权被强制解除

发布时间:2021-12-11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注销抵押权登记的案件,在执行法官依法向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执行,抵押权被快速进行了注销登记,申请执行人董某某对本案的高效执行向法官表示感谢。

  彭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金融机构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保证人处签有董某某的字样,同日,登记在董某某名下的房屋设立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该金融机构。2019年,董某某在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才得知,其名下房产已被抵押。董某某遂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向衡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注销抵押登记。经法院审理查明,上述签名均非董某某本人所写,故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应予以注销。法院判决后,董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了该金融机构,经过沟通交流,最终决定由法院直接采取强制解除的方式更高效快捷,执行法官便制作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衡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解除抵押权登记,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执行,抵押权被强制解除,获得了申请执行人董某某高度赞扬。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252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