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干部,以能够帮助被害人获得柴油投资收益行骗,男子冯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20年6月间,被告人冯某在海淀区香山等地,冒充国家干部,以能够帮助被害人张先生获得柴油投资收益为由,收取张先生100万元。冯某将其中60万元借予谢某从事柴油投资生意,剩余钱款用于消费等个人花销。案发前,谢某将29.5万元转给冯某,冯某将19.5万元退还张先生。案发后,谢某另行退还张先生100万元。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冯某在海淀区香山等地,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郭先生解决其子女工作问题,骗取郭先生办事费用5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被告人冯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冯某系初犯、偶犯,法律意识淡薄,当庭认罪、悔罪。综上,提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