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桥法院民二庭将两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和调解工作搬到了社区居民家门口。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购买原告名下一套房屋,并约定过户完毕后的六个月内原告将户口迁出,为此原告支付被告一笔押金。随后,双方办妥买卖手续,原告通知被告称自己已将户口迁出,但被告并未退还押金,于是原告向红桥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如果能够让群众增加对此类案件的了解,将有助于之后群众遇到类似问题的处理,于是决定到社区开庭。被告到庭后表示看到原告迁户的证明材料才退还押金。法官为了让当事人只跑一次,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立即休庭与助理前往派出所查询户籍信息。待回到社区法庭,被告发现案涉房屋下已无他人户籍,当即退还了押金,原告亦当庭申请撤诉。
在另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因挪车发生了口角和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受伤,为此被告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三天的行政处罚,原告诉至红桥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2万余元。被告虽认可存在过错,但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分歧较大。承办法官结合案件证据情况,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理性的引导和劝说。原、被告从开始的互不相让,到心平气和,再到互相谅解,最终达成和解,被告当场给付了赔偿款。
红桥法院民二庭深刻践行“六民”要旨,坚定笃信笃行,大力推进庭审进社区活动,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对于强化基层法治宣传及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