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和司法服务能动作用,积极搭建府院互动桥梁,支持、监督和引导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对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应诉行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促成区政府出台《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引导办法》,实行庭前告知制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并发表意见,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建立逐案通报制度、台账登记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并报送区政府,作为区政府考核依据。
加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认真落实区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和完善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司法建议办理跟踪提醒机制,加强对被建议单位司法建议办理的跟踪和提醒;建立司法建议办理评估机制,将有关单位对司法建议提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整改落实及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形成全面、系统的评估报告;建立司法建议工作考评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提升司法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延伸审判职能,提升行政能力。建立了与当地行政部门的日常联系制度,密切信息沟通交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交流行政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对行政部门法律指导,针对涉诉较多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行政执法支队等行政部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组织观摩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执法指导,提高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加大对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