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秉持“制度管理、行为管理、从严管理、量化管理”的理念,以《队伍管理考核办法》及配套制度为基础和依托,坚持全面从严,实行量化考核,重点做到“三个突出”,规范全院干警各项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水平,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并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
突出行为规范,实行分类指导。坚持从易发多发的问题入手,准确对标对表有关纪律规定要求,制定《队伍管理考核办法》,将队伍管理行为具体分为思想政治、办案工作、廉洁自律、政务管理、财物管理、装备管理、机关党建、文明道德及其他行为项等九大类别,且在每个类别下设置若干行为子项,并对应违规扣减的相应分值,从而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边界,并坚持从大是大非到小事小节的不同行为分类指导,引导和促进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遵规守纪、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突出量化标准,从严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过程中坚持“三个量化”的考核评估办法,配套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评优奖励办法》等,注重队伍管理考核结果与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评比运用。一是强化个人平时量化考核。个人有违反《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行为时,按对应情节和分值在平时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二是坚持个人年度量化评估。个人年度设基础分100分,并通过平时考核事项,实行逆向减分方法,扣减后的剩余得分即为个人年度实际得分,作为个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团队年度量化评估。部门(团队)全体人员年度实际得分的平均分为该部门(团队)年度队伍管理考核得分,作为部门(团队)和部门(团队)负责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从而构建起从个体到部门(团队)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量化评估体系。
突出推衍追责,压实“主体责任”。为促进负有主体责任人员履职尽责,实行按层级推衍追责办法。一是明晰推衍追责层级,体现层级管理的“边”。根据层级管理特点,设立推衍追责团队负责人、部门正职、分管院领导、院长共4个管理层级,并根据行为人被扣分轻重,分别确定追责层级个数,如个人单次扣减10-30分推衍追责3个层级,个人单次扣减30分以上则推衍追责4个层级。二是划定推衍追责比例,体现层级管理的“度”。根据管理责任大小,从高到低依次设立30%、20%、15%、10%共推衍追责4个档次,在出现相应扣分情形时按就近管理层级、就近档次比例推衍追责。三是明确追责加重情形,体现层级管理的“本”。层级管理的本源在落实自我管理,对于负有主体责任人员本人违反有关规定时予以加重扣分,如中层干部副职按1.2倍扣分、中层干部正职按1.4倍扣分、分管领导按1.6倍扣分、院长按1.8倍扣分,真正盯紧“关键少数”,促进管住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