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紧盯“三项重点”,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公信度、履职规范性和积极性,切实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紧盯随机选,提升陪审员公信度。争取区人大、司法行政机关等大力支持,探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坚持“员额定向分类、人员随机产生、推行适度海选”的原则,兼顾案管辖区、专业背景两大类别,从全区选民中通过“三次随机”选任人民陪审员,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均衡性。严格执行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依托“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系统”,按照“系统自动随机抽选为主、当事人自行随机抽选为辅”的方法,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以参审的随机性提升陪审的公信度。
二是紧盯事实审,解决陪而不审难题。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指导规范》,对庭前阅卷、法庭调查、合议庭评议等参审行为进行规范和细化,推行“事实认定清单制”,人民陪审员遵循“七何”要素分析方法,从时间要素、地点要素、事件要素、人物要素、行为要素、后果要素及责任要素等方面对案件事实作出界定,按照参审进度填制《参审案件事实认定清单》,以参审行为的系统化、过程化、客观化提升事实认定能力,有效解决“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
三是紧盯规范管,规范参审履职行为。研发“柚乡人民陪审综合服务平台”,配套研发专供人民陪审员履职使用的手机APP,实现人员管理、随机抽选、业绩评估的规范化,有效解决规范管理中出现的“信息不完整”、“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指导规范》,承办法官按照“每案一评”的方法,在结案前填制《人民陪审员履职评价表》,对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审调查、庭审行为、庭审评议、廉洁陪审等参审履职行为进行个案参审履职评估,强化履职监督,规范参审履职行为。政治部(机关党委)建立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履职评估业绩档案,对陪审员进行系统化考核,每年度评选“陪审标兵”提升参审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