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红滑梯、网红吊桥、网红蹦床等游乐项目受到游客的热烈追捧,但游乐项目的安全性却存在监管不足等问题,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3月1日,中消协发布“春节”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称,今年“春节”假期消费负面信息中,共收集有关“游乐设施”类负面信息123656条。梁平法院分析典型案例发现,网红景点游乐设施事故多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设计建造存在盲区。为满足顾客寻求刺激的心理,网红游乐项目大多采用高空、高速的设计方案,作为新兴游乐设施,缺乏严格的行业建造标准,建设方多为自己探索或互相参照,易存在设计经验不足、建设施工有缺陷、风险评估不准确等问题。如2019年6月,广西平南县佛子旅游风景区,由于网红玻璃滑道下滑速度过快,游客撞破玻璃滑道护栏,导致1人死亡,6人受伤。又如2020年5月大连某游乐景区内一项名为“步步惊心”的网红高空游乐项目突发意外,一名年轻女子从十几米高空坠落。该项目桥长数十米,由两条高空廊桥组成,但廊桥台阶间隙过大,扶手之间间隙过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事发时,坠落女子在桥上行走时因紧张,导致失足坠落,而身上的安全绳却没起到任何保护作用。
二是设施日常维护不足。大型游乐设施属于电机一体化设备,在日常运行中需要细心维护和保养,尤其是一些运行时间较久的设备,更加应该重点监控。但是,有些游乐场在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低、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已老化、损坏的设施设备未被及时发现。如2021年2月,绵阳市新桥镇富乐花乡娱乐设施“网红桥”桥头堡钢架拉钩断裂,造成5人受伤,据工作人员介绍,事情发生的原因是“网红桥”固定拉锚松动导致受力绳松弛,桥面发生倾斜,游客受伤。
三是人员培训管理缺失。部分网红景区、游乐场相关设备操作人员为临时招聘人员,没有经过严格专业的培训,易出现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操作等问题,给游客人身安全带来风险。如2020年5月,徐州一女研究生在蹦床馆玩“人体炸弹”项目时发生意外,导致完全性截瘫,当事人称馆内工作人员未进行专业的动作指导和风险告知。
四是行业监管存在空白。部分新型游乐设施尚未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当中,不属于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范围,对此类设备设施监管力度相对薄弱,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存在困难。如2019年3月16日,湖北荆门“悬崖秋千”游乐设施发生安全事故,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荡秋千的女游客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经事后鉴定,该游乐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因此不能纳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理范畴,消费者将面临维权风险。
对此,梁平法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市场经营主体要树立“安全第一”经营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性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消费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监管”,堵住安全漏洞,坚守安全红线。三是统一行业安全标准。对网红项目涉及的相应技术和管理规则,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其在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有章可循。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加危险指数提示,倡导群众结合自身情况理性参与。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落实反馈,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形成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