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历经沧桑变故仍旧保存完好的古代墓葬已为数不多。近年来盗墓小说热度不减,文物文化市场日趋火热,文物非法交易高发、频发,引发盗掘古墓葬现象严重。
近期,黔江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市首例“特大”盗掘古墓葬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2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薛某、周某在重庆市某区某镇,采取破坏性手段对某古墓群中的土司夫人墓实施盗掘,并盗得陪葬物品30件(其中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6件)。犯罪嫌疑人杨某、薛某、周某盗掘古墓葬的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造成了文物财产和文物资源的严重损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文物保护修复费733543.84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黔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薛某、周某盗掘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三被告共同实施了盗掘古墓葬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文物资源损失和破坏,公诉机关的指控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据此,黔江区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对三被告人判处十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由三刑附民公益诉讼被告连带赔偿文物保护修复费733543.84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盗掘文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若发现古代文物时应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一同保护好我们国家的历史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