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铜梁法院:停不下来,一男子连续30余次从捡到的手机中转走6000余元,获刑!

铜梁法院:停不下来,一男子连续30余次从捡到的手机中转走6000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捡了手机却不思归还失主,见财起意,把手机里的钱偷了。日前,铜梁法院便审理了被告人王某云涉嫌盗窃罪一案。

  审理查明

  2018 年11 月10 日,被告人王某云妻子于某在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白龙大道人行道上拾得被害人王某英的手机,并将该手机交给王某云。王某云通过试密码的方式打开手机操作界面,获取了微信支付密码,并连续34次将王某英微信账户中的6800 元以发红包的方式转入自己微信账户。后来王某云意识到自己可能犯罪,主动投案,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

  法院判决

  被告人王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云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寄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之不以其道,则为不义之财。不义之财仍取之,则身陷囹圄,亦咎由自取。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5216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