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中国共产党员。在法院工作31年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去世时,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主要负责行政审判和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从六月中旬开始,滕启刚的先进事迹已经在政法系统内开始宣传学习,在缅怀滕启刚的同时,更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牢记初心、执法为民的情怀。他对每件案子一丝不苟,对每个矛盾积极化解,无论自己多累也不让老百姓受累,这种精神深深感染着大家。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应该将滕启刚同志的为民之心传承下去,为老百姓减轻诉累,从为民服务出发。我们学习滕启刚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对党忠诚、对人民热爱,以及他精湛的业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初心如虹担使命,信仰如炬肯燃灯”,这是我学习滕启刚先进事迹后脑海中、内心处不断浮现、激荡的一句话。滕启刚扎根基层30年,用自己扎实工作的成效让法治既有“尺度”更有“温度”。作为政法工作者,要向往榜样的精神之光,汲取榜样的精神力量,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今天学习滕启刚法官,就是要学习他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一心为民的赤子情怀,努力提高自身服务人民的能力素质,在岗位上践行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