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救助金对我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日前,在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救助申请人谢某难掩内心的激动,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困解难功能,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连城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6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25万元。此次司法救助的对象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2019年9月21日,谢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附载妻子李某与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重伤入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谢某及其妻子李某无责任。2020年10月21日,法院判决刘某赔偿李某的家属29.54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连城法院经全面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前谢某靠四处打零工谋生,妻子李某是全职主妇,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和70多岁患病的父母,生活清贫。此次交通事故让原本清贫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治疗向亲友所借的10余万元债务无力偿还,且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事故发生后,谢某要照顾孩子、老人,无法外出上班,家中没有了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变得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刘某已经60多岁,没有收入来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次执行,刘某仅履行20000元。在穷尽执行措施后,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谢某一家生活急迫困难的现状,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执行干警主动向谢某介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并告知和指导谢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1年8月,谢某向连城法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连城法院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成功为谢某一家人申请到了9.6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这个困难家庭送去了及时雨。
近年来,连城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引入保险救助机制,拓宽救助渠道,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推行“执行+保险”救助机制,有效缓解了民生案件中的“执行不能”问题。2021年以来,连城法院通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执行救助保险“双轮驱动”方式,司法救助14人43.45万元,保险救助13人39万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