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工伤赔偿6万余元,我一次性全部支付。法官你千万别拘留我。”12月27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原来,2020年,临湘市桃林镇某村委会根据国家扶贫相关政策,为四类人员修缮房屋墙体开裂与房屋漏水问题,承接该项工作的闾某雇请了华某(化名)进行外墙粉刷、换瓦等修缮工作,口头约定每日工资240元。5月底,华某在粉刷房屋外墙时,因椅子不牢固将其踩穿后从跳架上摔下受伤,被送医治疗。经鉴定,华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闾某却仅为其支付了医药费7000元,为维护自身权益,华某遂向临湘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判决闾某需赔偿华某各项损失6万余元。但闾某均以家里没钱为由拒不赔偿。华某无奈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临湘法院向闾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经深入调查,执行干警发现闾某并非如其所说家中贫困,不久前其刚收入一笔拆迁补偿款。因闾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临湘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实施拘留,经过精心部署,2021年12月27日上午,成功将其抓获。
听到自己可能被拘留,闾某这才慌了,一改之前不配合的态度,急忙电话联系自己家人想办法凑钱,仅用3小时便凑齐了6万余元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人执行人华某。华某拿到赔偿款后,称赞临湘法院的有力举措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一件涉农民工工伤赔偿案至此得以圆满处置。
年关将近,正是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团聚的美好时刻。为了让辛苦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朋友权益不受侵害,临湘法院执行局专门开展涉农民工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工伤赔偿、农民工讨薪案件快审快执,严惩恶意欠薪,切切实实为广大农民工群体保障好合法权益,让回乡过年的农民工手里拿到“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