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会同法院: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会同法院: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由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会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会同法院对两起案件5名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缓刑,并承担涉案水域环境修复费用。

  案件一:2021年7月,被告人梁某慧、石某甲、李某杰、石某乙在未办理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到会同县金竹镇黄土坝村清江溪进行毒鱼和电鱼,捕获马口鱼、溪石斑、螃蟹等渔获物,共2.6千克。

  

  案件二:被告人张某川未办理捕捞许可证,2021年8月,携带农药“敌敌畏”及钓竿、鱼饵、网兜到会同县宝田乡“大洞塘”水潭上游的溪水中进行非法捕捞。共捕捞鱼类121条,重3.1千克。

  

  毒鱼和电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捕鱼方式,两起案件中被告人法律知识、环保知识极为淡薄,罔顾国家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巨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红线面前,谁越雷池一步,谁就要受到惩罚;谁敢以身试法,谁就要付出代价。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4713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