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法院宣判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为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12月28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市中院、鹤城、沅陵、中方、溆浦、新晃、会同、麻阳、洪江及洪江市法院等10家法院参加集中宣判,共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19件,32名被告人因罪获刑。其中,被告人吕某涛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被告人吕某涛、吕某德、陈某文贩卖、运输毒品案,是怀化市毒品案件中涉毒数量最大的一宗案件。经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吕某涛多次贩卖、运输海洛因共计38937.09克,运输海洛因42000克、甲基苯丙胺993.9克。吕某涛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所涉毒品数量巨大,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告人吕某德、陈某文伙同吕某涛运输海洛因1052.09克。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德、陈某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今年以来,怀化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26件930人,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5次,通报典型案件7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下一步,怀化两级法院将继续围绕禁毒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