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维护社会秩序,惩治不良风气,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不断推动常宁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常宁市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集中宣判,于12月28日对18起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涉案的3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18个案件分别在不同地区同时宣判。其中被告人袁某某犯运输毒品罪一案在起羁押场所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某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00克,构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此次毒品案件集中宣判,强化了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发挥了刑事惩罚、遏制毒品犯罪的作用,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和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