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8名被告人的电信诈骗进行公开庭审。
经查,今年2月份,被告人周某通过网上中介认识自称是做微商的“王老板”(身份未核实),按照“王老板”的安排组织其他7名被告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投资信息,以情感交流骗取被害人信任,诱骗其加入自己建立的微信群,以虚构的“协和新能源”项目投资返利为诱饵,诱使被害人交纳项目投资款,骗取被害人财物。经查明,周某一行共计骗取被害人交纳的项目投资款10275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等8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投资返利为诱饵,以交纳项目投资款的名义,通过微信群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广大群众要提高反诈骗意识,对网络花花世界要保持警惕心,不轻信不盲从不贪小便宜,始终筑起谨慎的“防火墙”,拉起警醒的“铁丝网”。